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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意见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

点击量: 关键词: 来源: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安全发展,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

  《意见》明确,从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六个重点任务入手,推动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完善社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应用;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大幅减少工作台账报表;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保障支持、试点示范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在此背景下,应如何消除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服务得到广泛应用,但同时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如何消除“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共享信息化成果,是智慧社区建设必须回应并解决的重大问题。

  对此,《意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数字鸿沟;二是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三是要求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推广“一站式”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四是积极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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